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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销售飞单,企业如何应对?

在商业环境中,销售飞单问题是一个比较常见且棘手的问题。

销售飞单不仅会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破坏企业的市场形象,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看一个真实案例:

银行员工售“飞单”,客户“理财”遭巨亏

受害人程女士是银行的大客户。2011年至2014年间曾在某银行长安支行多次购买其工作人员销售和推荐的理财产品。应该说,程女士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但是她却未能识别银行员工的“飞单”销售。

2014年,程女士在某银行长安支行职员赵某的推荐和介绍下,在银行之外场地签订了《北京元享同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入伙北京元享同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程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金额为人民币215万元,预期年收益为11%,投资期限12个月,认缴份额一次付清,等等。

然而,这所谓的投资中心从未在中基协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产品备案,其产品也非银行代理销售,是银行员工赵某私售的理财“飞单”。2015年约定到期后,程某未收到返还合伙资金本金及约定收益,导致投资巨亏。

事件发生后,程女士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诉诸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2017年,北京银监局发现某银行北京分行在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漏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某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关损失赔偿问题,经法院最终判决,某银行北京分行、长安支行在扣除之前刑事案件退赔金额37908.96元后,在20%的过错程度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赵某也因与他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判决依据:员工管理有过错,银行要担两成责

其实这里边最伤害的就是企业。

拿银行举例:

近年来,银行“飞单”事件频繁发生。所谓的“飞单”,指的是银行员工利用银行平台向客户推荐非银行发行或未授权的理财产品,以获取高额佣金。尽管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保持着严厉打击的态度,但仍有一些银行员工冒险销售“飞单”。这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利用银行的声誉和客户信任。有些不法分子通过瞄准银行员工来利用银行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声誉,以实现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目的。银行员工与客户频繁接触,部分客户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和对高收益的追求,在银行员工的推荐下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其次,巨额佣金的诱惑。一些银行员工在巨额佣金的诱惑下,加上存在侥幸心理,明知销售“飞单”是违规行为,却仍然违反职业道德,突破内控防线,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助推者甚至共犯。例如,某些员工每成功推荐一笔可获得高达16%的佣金,这使得“飞单”销售的诱惑力极大。

最后,银行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有些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看似健全,但执行力度不足,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导致制度形同虚设。部分银行过度关注员工的产品销售能力,而忽视了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员工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及之外的行为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最终可能导致员工违法犯罪和银行声誉受损的问题。

其实不止是银行中存在这些问题,企业中也同样存在着这些问题。

选择一款终端安全管理软件,很有必要,例如洞察眼、洞察眼。

来管控软件,可以对文件限制外发,数据加密,上网行为审计等功能保护终端数据安全。

应对销售飞单问题需要企业从预防、技术应对和法律应对等多个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来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形象。

洞察眼作为一款专门针对企业终端安全管控的软件,可以帮助企业有效防止销售飞单问题的发生。

同时,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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